什么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使用、检验和特种设备检测及对检测合格的单位颁发营业执照TS标志的管理行为。相关规定和依据在特种设备领域,国家将拒绝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TS认证的制造、使用和检测机构进入特种设备相应领域开展经济活动
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以及包括保护生命和更大安全的安全保护装置。管道、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危险品、安装改造单位和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从事相关工作活动。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样品制作和型式试验、评审试验、批准和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须与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获取《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联系安徽省质监局并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贸易、营业执照,或有关政府机关依法核发的注册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相关安全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
(二)验收
省质量技术监督厅对申请进行审查,同意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声明,退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试制及型式试验
按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验或型式试验的,申请人必须在验收后准备试验或型式试验。
型式认可机构完成型式认可后,向申请机构出具型式认可报告。
(四)聘请评估验证机构
申请单位须携带核准申请文件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评估验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验证
评估和验证过程将按照检查和人工等安全规范进行。
(5)批准和发证
检验合格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检验批准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各一份)。如果不符合要求,申请机构将收到拒绝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受理、批准许可项目并颁发许可证。
有关具体程序,请参阅相应的安全规范,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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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认证范围的认定;
2质量手册的审核和修改;
3申请文件的审查和修改;
4、实时申请进度跟踪;
5、设备条件预评估;
6协调工厂审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