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要点须知
沧州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要点须知
沧州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要点须知
明确备案范围:
确认企业自身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债务期限在 1年期(不含)以上,属于需要备案登记的中长期外债范畴。例如,企业向境外金融机构申请的 2 年期贷款,就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注意特殊情况,如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股权、资产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且境外企业的借款行为可能基于境内企业的相关权益,这种“间接借用外债” 的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如已多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企业章程、内部决议文件(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借用外债的决议)等,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决策程序。
财务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可能还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如有)。
外债相关协议材料: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如有担保,还需提供担保合同或意向书。
项目相关材料(若有相关项目):如果外债资金有特定的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说明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资金的投向。
选择正确的申请途径:
自 2020 年 11 月 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主要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办理。企业需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备案材料。也可以关注当地发改委的相关通知和要求,了解是否有特殊的申报渠道或规定。
对于一些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企业可以使用纸质材料提交,但需按照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关注申请时点:
对于境外发行债券,需在债券发行前完成备案手续;对于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可先签署有关协议,但需在提款前完成备案。企业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备案申请工作,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外债的借用。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企业在填写申请报告和上传相关材料时,必须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否则,可能会影响备案申请的审批结果,甚至会被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后续管理与信息报送:
企业在获得备案证明后,要严格按照备案要求使用外债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若企业的外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等,应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