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催泪喷射器。
3.0.5 强光手电。
3.0.6警用制式刀具。具有刀、锯、锉、剪、锤(可砸碎汽车玻璃实施紧急救助)、改锥、指南针等进攻、制服、自卫、紧急救助多项功能。
3.0.7 警用水壶。
3.0.8 急救包。用于紧急救护。装有止血药物、止血绷带、硝酸甘油等急救用品与药物。
3.0.9多功能腰带。用于挂带对讲机、警务通、枪支、shoukao、jinggun、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警用制式刀具等装备。
3.0.10 防割手套。
3.0.11 枪支。
3.0.12 对讲机。
3.0.13 警务通。具有数据库查询功能。经济发达地区可选具有手机、数码相机和卫星定位等多功能的警务通。
3.0.14 防刺服。
3.0.15 警用装备包。用于放置警用多功能腰带及所佩装备、防刺服、防割手套等警用装备。
3.0.16本标准中的配备项目,根据基本工作需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种类型。“必配”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